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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进入北美地区的木质包装,在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北将于2005年9月16日起实施国际植物检疫措施15号标准。进境木质包装将按照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署的操作指南和程序实施检疫。为避免货物木质包装在美国港口因违反规定而被推迟或拒绝入境,进口商应该确认所有的木质包装已根据ISPM15和APHIS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加施标记。 问:为什么要颁布新规定? 答:未经处理的木质传入有害生物的风险较高,可能对农业和森林资源产生严重危害。USDA颁布了降低木质包装传入有害生物风险的准则。由于木质包装经常重复利用,真实来源很难确定,因此其处理状况很难确定。 因此,美国农业部采纳了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临时植物委员会于2002年3月15日通过的木质包装国际标准。通过采纳该国际标准,美国政府与其他已经采用ISPM15或正准备采用该国际标准的国家协调了贸易要求。 问:美国海关和国际保护署如何执行该法则? 答:USDA法规允许对实施情况进行判定,CBP目前正在制订实施草案。相关信息可以参见www.cbp.gov。 问:何时起效?有无延迟实施的可能? 答:生效日期为2005年9月16日,自9月16日起到达美国的木质包装将受此法规的约束(无论木质包装包装用途还是作为货物出),出这些木质包装必须服从法规中提到的处理和标识要求。在法规生效以后,此法规不允许任何背离行为。 问:处理方法和标记的要求是什么? 答:有两种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热处理和用溴甲烷熏蒸。对于热处理,木质包装处理时,其木材中心温度应达到56OC,并且至少保持30分钟,对于熏蒸,木质包装必须在密闭地方,于规定的溴甲烷剂量下熏蒸至少16小时,然后置于通风处,使其熏蒸剂的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 在上面任何一种处理后,在木质包装每件商品的可视位置上,最好是在每件商品的正反两面,标上一个清晰和永久的标记,此标记需要受到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认可,以证明木质包装进行了规定的处理。 问:被认可的标记样式? 答:国家和实施处理的单位不同,标记也会不同。这些标记形状、颜色、大小都不相同。但是一个标记必须包括IPPC专用标志,ISO标准的国家代码,由该国植物保护机构颁发给木质包装生产商的唯一性的数字,和代表处理方法的字母缩写。 问:对未经处理或标识的出口美国的木质包装如何处理? 答:未标识的木质包装将被认为未经处理和违规。对违规木质包装立即退货,不允许在美国实施熏蒸,并且不允许其他处理方法。其他国家可能有其他的处理方法,但是美国法规只允许退货。违规木质包装的退货由进口商负责。 允许将商品和违规的木质包装分开,所有分离的费用由进口商负责。将违规的木质包装和未违规的木质包装或者相关的商品分开并不是一个绝对的选择。政府对此保留了判断是否进行强制实施的自由。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移动、检查、分离、安全措施、储藏、和违规木质包装处理费用等均由进口商负责。对此程序具体措施随后公布。 问:如果有标识的木材仍被发现有虫害。将如何处理? 答:木质包装检疫法规实施的是一个与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署农业专家所采取的常规除虫方法不同的步骤,一旦发现虫害,包括防护和根除虫害的措施将取代WPM的实施,一旦威胁解除,木质包装法规继续应用。 问:什么样的木质包装应遵守该法规? 答:大部分的木质包装材料都要遵守新的检疫法规,包括木托、板条箱、木箱和用来支撑货物的木片,这些木质包装材料属于实木木质包装(SWPM):“非松散的,用来防止货物损坏的木质包装,例如:垫木、板条、木托、包装木块、木桶、木架、木条等。” 问:这些法规有何例外? 答:此法规例出了一些不属于该法规管理范畴的木质包装。包括:1、人造木质包装,例如:纤维板、夹板、威士忌和葡萄酒桶、胶合板等。2、小于6mm(0。24英寸)的木板。3、由锯屑、木毛、木刨花或者刨木所产生的小于6mm的木片。4、美国国防部(DOD)用于包装非管制物品的木质包装,包括依照美国国防部DOD合约的商业的货物。5、用于烹饪的柴火、豆科灌木木材,或者直接来自于墨西哥边境国家用于私人烹饪或者药用的小的非商业的非人造木材包装。 美国和加拿大的双边互惠协议规定:完全来自加拿大或者完全来自美国的木材在两国贸易中免于处理和标识。具体的关于进出口加拿大货船的细节请看下一个问题。 美国农业部规定2006年以前酿酒所用的板条箱免受新法规限制。这就是说用于酿造时间为2006年以前包括2005年酒的板条箱免受处理和标识的规定,不论什么时候入境。而2006年和2006年以后所酿酒所用的板条箱要进行处理和标识。 用于运输特殊的不受法规管制的商品木材(例如:燃料计量器、武器、军火箱等)不被考虑为木质包装,也不要求作处理和标记。 作为原木或者为板材进口的木质包装免受此规定限制。但其它用于运输或捆绑、原木、板材的木质包装(例如:木托或者厚木板)属于该法规管制范畴。 在国内流通的木质包装无处理或者标记要求。 问:请解释关于加拿大免受此法规限制的情况? 答:完全产于美国或加拿大的木质包装免受处理和标记要求。这个免除规定只适合于直接来自加拿大运往美国或者直接来自美国运往加拿大的木质包装。装有完全来于美国或者加拿大的木质包装的船舶在美、加之间航行时,必须接受检查,并出具进口文件,申明这些木质包装是完全采伐自美国或加拿大。这个文件申明要求来自美国家业部法规(7CFR 319,.40-3)。这个法规不因为新的木质包装法规而改变。,这个申明已经被要求了很长一段时间,还会继续被要求。 为了执行美国农业部的木质包装法规,美国海关和国境护署认定在所有来自加拿大的船只上,货物原产国就是其木质包装的生产国,需要处理和标记。换句话说,加拿大船舶中承载中国产商品的木质包装,将被认为是中国木质包装,需要处理和标记。来自加拿大的运载加拿大产商品货船中的木质包装,被认为是加拿大木质包装,不需要处理和标记。 有一种例外的情况可能会发生,例如加拿大的货物在加拿大重新进行了包装。这种情况下如果所用的木质包装被申明了是加拿大原产,那么这些货物的木质包装可以认定是加拿大产。这个申明应该符合联邦法规7CFR319.40-3的要求:“进口文件中申明这些木质包装完全采伐自加拿大。”这份文件必须跟随货船。 问:是否有其他证明或证书要求? 答:“没有,不需要纸质处理证明或证书,也不需要再发票中申明。除了上面提及的例外情况,即装有完全源于美国或加拿大的木质包装的商业船只在两个国家之间航行时,必须接受检查,并出具一份进口文件,申明这些木质包装是完全采伐自美国或加拿大。其他国家需要有证明、申明、处理或标识要求。 问:什么是ABI要求? ABI指的是自动商来系统(Automated Commercial System)下的自动经纪人界面(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ABI/ACS)。 答: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暑将继续和程序师合作将日前ABI中要求的关于源自中国或者香港的实心木质包装的模块改成可选模块。在2005年9月16日和程序完成之前,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暑工作人员将忽略所有输入那个模块的数据,美国海关和国境保护暑认识到,只要这个模块是被要求的,ABI处理器会需要输入数据,以防报关被拒绝;9月16号以后,ABI处理器不一定会需要精确的数据报关。因此,美国海关和边防局会忽略所有输入那个模块的数据。当编程完成时,我们会发出一个管理信息。 问:是否有实施国家的名单和认可的熏蒸机构名单? 答:有签约国家名单。所签署的协议和所遵守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所有2005年9月16日以后进口到美国的木质包装都要遵守此法规。 美国国外的处理机构的联系信息可以从相应国家的植保处获得,国际植保机构名单可以从IPPO网站上查获(http://www.ippc.int/IPP/EN/nppo.jsp). 美国农业部指定两个机构管理此方面的事务。国家托盘和包装协会管理熏蒸程序事务,美国木材标准委员会负责热处理事务。美国认可的熏蒸机构名单可以在NWPCA(http://www.mwpca.com.ExportTreatment/ProgramOverview.htm)。美国认可的热处理措施可以在ALSC网站上查阅(http://www.alsc.org/WPM_facsimile_mod.htm)。 问:如果运输工具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材料,出口国或原产国不愿意接受退回,如何处理? 答:我们没有宣称违反了木质包装规定的木包装材料必须退运到某个特定的国家,只是说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决定一个可退运的目的地可以接受未经处理的木包装是进口商的责任。 问:木包装需要间隔多少时间再次处理? 答:目前已经被接受的处理方式(热处理,熏蒸等)仅需要一次。在任何一个国家,一旦木质包装被认可处理设施处理并印上标记,在木包装使用期内,该标记被认为是有效的。 问:对集装箱拼箱货物,混装货物,散装货物和用海关监管方式运输或有官方文件的货物,CBP将怎样处理? 答:所有规定中的木包装处理并有标记。这个规定并没有区分木包装的运输承载方式和进境方式,无论是符合还是不符合规定的木包装必须按规定处理。 问:从哪里能够得到更多的信息? 答:仔细阅读这些常见问题将提供你大部分疑问的答案。其他的回答可以在执行计划中找到。如果阅读了所有在这个网上的材料,你仍然对这项法规有疑问,你可以联系美国农业部。美国农业部于9月10日设立了一部免费电话回答关于这部法规的问题,电话号码是1-866-738-8197。 请注意,美国农业部不会回答关于美国海关和边防局运作的有关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 在www.cbp.gor上得到答案,那么请直接问当地相应的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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